1.凡本所职工可凭有机所胸卡标识,凭证借书,离所时应还清书刊。新进所职工,须先注册,方能借阅。不得转借他人或冒用他人胸卡借书。
2.来所协作进修或实习期为半年以上之临时工作人员,可凭临时胸卡由本所职工作陪同来馆联系注册,离所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刊,联系人应对此负责。如需开通借书权限,需办理压金手续。
3.凭胸卡标识,限量借书。
4.适当时期进行验证,验证时必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。如有遗失,按赔偿规则处理。未验证者,不得借书。
5.对公家书刊,必须爱护,不得卷折批点、划线、涂改、描绘、注释、污损、撕毁。如发生上述情况,按赔偿条例处理,读者在借书时,需自行检查,如发现上述情况,应当面指出,由管理人员加注,以明责任。
6.借出书刊,两周后如有他人需要,图书馆有权催还。如经催促,二日后仍不归还时,按罚款条例处理。
7.新书、参考书、期刊只供阅览,不得外借。
8.新书陈列外文半年,中文两周,陈列期内可以予约。每次每人限约两册,陈列期满依次通知借阅。
9.学位论文因版权和作者要求,印本学位论文自发表半年后供阅览和借阅,电子版一年后内网发布。
9.凡字典、参考书刊、新书、期刊等本馆规定之不出借书刊,可在下班前一小时内暂借,但必须于次日开馆后一小时内归还,逾期按罚款条例处理。
10.读者离开单位前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,注销借书功能,方可办理离所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