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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所图书馆电子阅览设备使用规定

发布时间:2023-11-13

  一、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应遵守国家法律规,有机所及本馆有关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  二、读者凭有机所胸卡办理手续。
  三、自觉遵守阅览秩序,文明上机操作,保持器设备及环境清洁;下机前应退出网关并闭计算机,闭馆前按工作人员的指示关闭机器,并将鼠标、 键盘、椅子等归位。
  四、爱护并正确使用机器设备,凡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按受损设备的市场价格照赔偿。
  五、任何人不得使用可能造成系统故障网络阻塞和瘫痪的软件及措施(如:更改机器名、IP 地址,发布视频广播等);不得故意传病毒及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及网管软件;不得使用任何方法进入他人用机或公共用机进行非法删除、 复制、改动计算机的系统和文档等活动;违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,严重暂停借阅权限,同时移交研究所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  六、不得试图非法登陆攻击书馆的服务器、路由、网关等设备;违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,严重者将暂停借阅权限并移交研究所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  七、尊重知识产权,遵守著作保护法规;不得使用各种工具软件恶意下载;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,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随意提供给校外人员,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;因违规为引起一切律后果由违规者负责。
  八、任何人不得在电子阅览室浏与发布非法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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